從生病到失能,這些資源不能錯過!
如果家人突然中風倒下,除了出院後的長照2.0服務,您知道從生病到失能的過程中,還有什麼資源可以幫忙的嗎?其實還有很多平常常聽到,但生病想不到,卻可以幫很大的好幫手,現在就趕快來看看!
重大傷病卡顧名思義,就是發生癌症、中風、洗腎等影響生活重大的疾病時, 由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協助病友的卡,最大的幫助就是免除部分負擔費用。什麼是部分負擔呢?
我們到診所或醫院看病時,除了全民健保幫我們付的醫療費用之外,自己也要負擔一小部分的錢,也就是所謂的「部分負擔」包括以下幾項:
1.門診基本部分負擔、
2.門診藥品部分負擔、
3.如果在門診還有接受復健物理治療或中醫傷科治療,還要多付「門診復健(含中醫傷科)部分負擔」、
4.如果您被安排住院,那麼您在出院時須付「住院部分負擔」。
領有重大傷病卡的病患可享有免收部分負擔的權益,但同時也規定, 只於和病患所申請的疾病類別有相關的疾病,才可享有免部分負擔的優惠 (重大傷病證明就醫,何種情況可免部分負擔?)(請點我) 。譬如說, 一位洗腎病患,因腸胃炎看病,因為和洗腎沒有直接的相關性,病患還是必須自付部分負擔的費用, 當然這部分的認定仍需要醫師的專業判定,其次像掛號費、病患住院時的病房差額費用、 住院時的伙食費、衛生用品等,非健保給付範圍的,還是要民眾自行負擔。
保險對象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,確定所罹患的傷病是屬於公告的重大傷病(請點我)時, 可檢具下列文件郵寄或親自送件,向健保各分區業務組申請重大傷病證明。
另外,洽詢醫院若有代辦,也可委託醫院代為申請。詳細申請細節請點選(了解更多,請點我 ),並以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布為準。
資料來源:中央健康保險署/一般民眾/醫事機構/網路申辦及查詢/重大傷病專區
只要具有勞工身分住院超過4天,無論是否是因公罹病,只要住院就能申請!
從住院的第4天開始,補助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成,直到出院為止,最長1年。
不論是住院治療或門診診療,從不能工作的第4天開始,補助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成,第2年起減為5成,合計最多2年。
拿職災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,到健保特約醫院、診所就醫時,原本須自行負擔的健保部分醫療費用及住院膳食費30日內之半數,由勞保局補助。
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/網路e櫃檯/網路意見諮詢/FAQ(常見問答集) /給付申請答客問/ 受傷、生病或失能
如果說重大傷病卡是用於醫療費用的協助,那麼身心障礙證明(或手冊)就是用於社會福利方面, 例如停車、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等一般需求,或個人支持及照顧等特殊需求, 給付比較多元。只要符合衛福部公布的「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」 請點我, 民眾就可至戶籍所在地之鄉(鎮)公所提出申請。相關申請流程、Q&A、及鑑定醫院名冊, 可至「衛生福利部/護理及健康照護司/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專區」 請點我 查詢。
身障福利措施包含廣泛,補助生活各項福利如下,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的網路版「身心障礙者福利措施手冊」 請點我 整理得相當完整,可查閱需要的內容:
(部分補助項目除需具備身障手冊外,尚需經濟條件之審查)
資料來源:
當自己或家人因為意外或疾病造成失能時,別忘了還有這些權益:
因傷病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失能程度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,領失能一次金; 失能程度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,或失能程度符合第1至7等級,並經個別化專業評估工作能力減損達70%以上, 且無法返回職場者,可選領失能年金。
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,經評估沒有工作能力,而且沒有排除情形者,可按月領取年金。
因傷病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治療也無法期待療效,身體遺存障害,符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項目,經全民健保醫療機構診斷永久身心障礙,得依規定一次請領。
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/網路e櫃檯/網路意見諮詢/FAQ(常見問答集) /給付申請答客問/ 受傷、生病或失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