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期照顧保單如何選擇?
當我們決定運用保險來協助防範失能風險時,面對市面上各式標榜具有長期照顧功能的長照失能商品該如何選擇?是投保「長期照顧保險(長照險)」呢?還是「失能照護保險(失能險)」?
市面上有許多保單,包含部分的特定傷病保險、失能照護保險等(此二項統稱類長照險),都宣稱具有長期照顧功能,使得民眾對於長期照顧保障的內容有些混淆。一般而言,長期照顧保險、部分設計具有定期給付功能的特定傷病險與失能照護保險,這三種商品常被拿來進行長期照顧保障的比較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它們的給付內容不相同,所以投保前一定要審慎評估。
以長期照顧保險(長照險)而言,不論長照發生的原因是疾病、意外或老化衰弱,是依巴氏量表、臨床失智量表或其他臨床專業評量表,依條款診斷符合生理功能或認知功能障礙,例如持續有進食、更衣及沐浴三項生理功能障礙達一定期間,即開始給付,是以「狀態」作為理賠認定標準。只是某些功能障礙可透由復健獲得改善,因此會約定失能狀態應持續達一定的觀察期間及定期醫師重新評估,所以往往給人理賠較為嚴格的錯覺。
失能照護保險(失能險)則規定必須因疾病或意外造成失能,再以失能等級表作為給付標準,依身體組織、器官等機能的失能程度,以失能等級依比例給付保險金,例如,有些保單一次性給付的失能保險金是規定達七級失能程度,給付保險金的40%,而全額理賠是達第一級失能時才會給付;另外,分期給付的失能生活補助保險金也不是所有失能等級均有給付,可能只限定於1~6級失能才會提供。特定傷病保險則是針對癱瘓、阿茲海默氏症或腦中風等特定重大疾病才提供保障。
所以,長期照顧保險(長照險)只要狀態符合就能獲得理賠,而失能照護保險(失能險)是依失能等級不同,再依保單條款所載的比例給付,特定傷病保險則是僅對特定的重大疾病提供保障。
值得注意的是,伴隨年齡增長,常見因老化衰弱及失智所致的失能,而類長照保險的保障範圍卻不一定涵蓋;再參考日本統計資料,老化失能及失智,即是造成近3成日本民眾需要照顧的主要原因!
買保險,是為了替未知的人生風險預做防範!因此,若無法確定未來是否因老化、失智或其他不明原因而有長照需求者,依「狀態」作為理賠認定標準的長期照顧保險,是您最佳的選擇!
險種 | 理賠認定標準 | 優/缺點 |
長期照顧保險 | 不論原因,依生理功能(依巴氏量表或其他臨床專業評量表)和認知功能(依臨床失志量表或簡易智能測驗)狀態認定是否符合條款定之「長期照顧狀態」 | 承保長壽老化需人照顧及意外失能的風險 |
失能照顧保險 | 因意外或疾病失能,以是否符合條款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成「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」中所列失能程度(含全殘)判斷 | 承保不同的失能程度(含全殘),失智或癌症等需人照顧之重症不一定符合失能程度 |
特定傷病保險 | 以是否符合條款約定之特定傷病項目及其定義來判斷,如:阿爾茲海默氏症、帕金森氏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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