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
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本保險公司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六條第二項、第八條第一項及第九條第一項規定,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,請 台端詳閱:
一、蒐集之目的
(一)00一人身保險。(二)0二四民意調查。(三)0四0行銷。(四)0六九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。(五)0九0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(包括但不限於辦理各項會員活動、服務)。(六)0九一消費者保護。(七)一三五資(通)訊服務。(八)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。(九)一五七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。(十)一八一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。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統一編號(或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)、地址或地理位置、國籍、家庭成員、聯絡方式、工作職稱(職級) 、病歷、醫療、健康檢查之個人資料,詳如相關要保文件內容及登/填載於本網站的各項個人資料。
三、個人資料之來源
台端或台端之法定代理人、輔助人。
四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對象、地區、方式
(一) 期間
因執行業務、會員服務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。
(二) 對象
本保險公司、委任處理會員服務相關事務之第三人、本網站會員合作廠商(請參本公司官方網站所列之合作廠商)、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、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、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、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、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、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中心、財金資訊公司、台灣票據交換所、招攬本契約之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、業務委外機構、與本保險公司有再保業務往來之公司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、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。
(三) 地區
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。
(四) 方式
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。
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台端就本保險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
(一)得向本保險公司行使之權利:
  1. 1.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  2. 2.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  3. 3.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。
(二) 行使權利之方式:
    書面。
六、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
台端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,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、無法成為會員,或是享受各項人身保險或會員相關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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